法律分析 | 手指一滑转错10万,收款人可以不还吗?

甲因业务需要通过手机银行转账10万元给合作伙伴乙,操作时因手指误选了通讯录中另一名同姓的联系人丙,10万元当场到账。甲发现后立即联系丙要求退还,丙表示钱是甲主动转给自己的,属于赠与行为,拒绝退还。甲多次协商未果,向银行反映,银行称转账系客户自行操作,银行无权撤销。甲遂将丙诉至法院,要求返还不当得利10万元及相应利息。

律师意见:

本案涉及移动支付时代常见的不当得利纠纷,核心问题是转账错误后收款人是否有法律义务返还。不当得利的含义为得利人没有法定的根据取得不当利益,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。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:第一,一方获得利益;第二,他人受损失;第三,获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;第四,获得利益没有法定根据。本案中,丙获得了10万元,甲受损失10万元,甲的损失正是丙的获利,而丙获得该笔款项没有法定根据——甲的意思表示对象是乙而非丙,转账操作系误操作,丙并无合法取得该笔款项的法定原因。

关于丙辩称该转账属于赠与的主张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,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。本案中,甲发现转错后立即联系丙要求退还,明确表示了撤销的意思,丙不得以赠与不可撤销为由拒绝退还。实践中,甲可先保存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等证据,向丙发送律师函催告退还,如丙仍不配合,可向法院起诉。值得注意的是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九百八十七条的规定,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,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。

此案提醒:手机转账前务必仔细核对收款人姓名、账号和转账金额,尤其是大额转账时应分两次确认。万一转错,应立即保存证据并第一时间联系收款人和银行,避免错过最佳追回时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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